各承租人:
根据《江西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赣国资评价【2022】36号)要求,我公司对承租人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在免除上半年2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的租金;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的,在减免租金3个月的基础上再减免3个月租金。
请符合减免条件的租户即刻与我公司所属各出租单位联系租金减免事宜。
联系人:贺中华
联系电话:13979089257
刘 平 15070135189
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5日